宣判後,勞榮枝為什麼總要上訴?
提起勞容枝,自然聯想到的就是蛇蠍美人,因為她夥同前男友法子英犯下了“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惡罪。
她揹負多條人命,而且這些人不只是男人,還有三歲的無辜孩子。
在1996年,勞容枝將一個男子騙到她與前男友的出租屋迫害後,兩人又將魔掌伸向男子的家庭,去往男子的家中實施了入室搶劫,並且將男人的妻子和女兒也殺害。
兩人罪惡滔天,沒有因為良心的譴責而停手,反而在逃亡的過程中,繼續作案。
持續的故技重施,用相同的辦法,繼續害人。
也就是利用勞容枝的臉蛋,將男人騙到出租屋,然後由法子英出手,對男人進行斂財。
後來,在警方的努力下,法子英被槍決,而勞容枝則是一直處於逃亡狀態。
在法子英被槍決後的10年後,勞容枝入網。
在經過嚴密的審理過後,勞容枝和其前男友一樣,被判決死刑。
在所有人都以為這個案子終於塵埃落定,惡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時,揹負多條人命的勞容枝提起了上訴!
這就讓人不理解了,為什麼勞容枝會提起上述?難道她沒有一點自知之明嗎?
但是仔細想想,似乎也能理解了。
第一,毫無良知
勞容枝和法子英犯下怎麼多罪,一路逃亡,他們心知肚明自己已經是罪惡滔天,觸犯了法律和倫理。
面對小孩,都能下手,這是有良知的人能幹出的事情?
經過長時間的逃亡後,她被逮捕,並沒有感覺到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而是單純覺得是她只是倒黴,面對即將為自己犯下的罪付出相應的代價時,她沒有覺得是罪有應得,也沒有想帶著一點的愧疚,向自己曾經傷害過的人去贖罪,而是想著怎麼才能不死,她想活下去的念頭比任何人都強。
第二,無知
法子英死了,死無對證。
這就是勞容枝聲稱自己沒有殺人的直接原因和底氣。
她可能覺得只要她咬定這一點不放鬆,就可以翻盤。
所以勞容枝才會提起上訴,才會流下鱷魚的眼淚,說:相信法律會給她一個公道。
她相信的不是法律,而是她自己的嘴硬。
也許是因為長期的逃亡生活,讓她一直生活在角落裡,無知的思想固化,所以固執地認為法子英死了就可以死無對證。
整個案件中,所有人也像勞容枝說的那樣,相信法律會給她一個公道。
而事實也是如此。
二審宣判,駁回勞容枝的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不僅給了她一個公道,也給了所有人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