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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最新說法,你瞭解多少?

2022-04-08由 野曠律所 發表于 歷史

在許多離婚糾紛發生時,不少人對於財產分割感到犯難。最主要的問題是究竟哪些是婚前財產,哪些是婚後財產,自己弄不清楚。而這就直接影響到財產分割的結果。今天野曠律所小編就來和大家支支招。

關於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的最新說法,你瞭解多少?

一、什麼是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援。

二、什麼是婚後財產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財產具體分為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和婚後個人財產,具體區分如下: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怎麼樣,現在大家是不是豁然開朗?當然,希望每個人的婚姻家庭都和和美美。但萬一出現離婚糾紛,尤其涉及到財產糾紛時,按照以上這些法律明文規定去分割財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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