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一亮點 | 助力生態修復 守護梅邑山水
閩清縣是福州地區的林業大縣,生態優勢已成為閩清縣最具競爭力的獨特優勢。近年來,閩清縣檢察院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將恢復性司法引入生態檢察工作實踐,積極探索“司法+督促生態修復”辦案模式,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使受到損害的生態環境得到及時、有效的修復,為高顏值美麗閩清建設構築“檢察屏障”。
(一)主動接受領導與監督
堅持在黨委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主動向縣委、人大、政府彙報檢察工作特別是公益訴訟工作進展情況以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積極爭取地方決策大力支援,打造出黨委領導、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
積極推動縣委、縣人大率先在全市出臺
《關於支援檢察機關依法推進公益訴訟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
。
(二)制度探索全面鋪開
積極推進制度創新,多次在全市檢察機關中率先開展相關機制探索,逐步建立健全了
生態修復和行政檢察監督機制
,不斷凝聚工作合力,著力構建責任明確、保障有力、賠償到位的生態修復新格局。
在全市率先聯合法院、公安、林業局建立
補植復綠
機制,透過督促被告人補植林木,實現辦理一個案件、恢復一片青山的社會效果,並在此基礎上與法院、公安、司法局出臺
生態環境損害修復保證金提存辦法
,有效保障了修復責任落實。
在全市率先會同縣自規局制定
《關於加強行政檢察與自然資源行政執法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
,透過建立健全常態化資訊共享機制、聯合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加強行政非訴執行監督等方式,著力破解自然資源執法監管存在的移交難、移送難、執行難等問題。同時與水利局、環保局等行政單位建立
協作會商制度
,切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三)聯合共治模式
在全市率先設立
駐縣林長辦、河長辦檢察聯絡室
落實資訊資源共享、線索雙向移送、案件提前介入等工作機制,透過延伸法律監督職能,全力打造
“林長河長+檢察長”
協作護航美麗鄉村建設新格局。
(四)以案釋法促法
透過辦理生態刑事案件,堅持以百姓身邊事來
釋法說理
,加大對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類違法犯罪的案件進行宣傳。同時,透過案件的辦理促成政府完善相關環境保護制度,如透過辦理非法捕獵野生動物案件
促成縣政府在全市率先發布保護野生動物通告
,明確劃定禁獵區、禁獵期等事項,用制度強化野生動物保護的執法力度,並聯合縣政府、縣委宣傳部、縣林業局舉辦新聞釋出會,擴大社會宣傳面。
(五)“圓桌會議”解難題
透過
公益訴訟訴前圓桌會議
,充分調動相關職能部門和組織參與公益保護的積極性,既推動行政機關主動履職作為,又形成監督合力增強公益保護剛性。如針對閩清縣一家石料場及兩家採石場欠繳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案件,組織召開圓桌會議,促成縣國土局與涉案採石場簽定《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協議書》,
追繳生態環境治理保證金97.23萬元
。
2021年以來,閩清縣檢察院共辦理生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7件
(均獲法院判決支援),督促修復的案件型別包括失火、濫伐林木、非法佔用農用地、汙染環境(煤焦油)、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促成補植復綠
627.1畝
,督促繳納生態修復保證金
21萬餘元
,生態修復金
87.74萬元
;辦理福州市
首例
生態環境賠償磋商案,引導行政機關與7名非法採礦犯罪嫌疑人簽訂生態環境賠償協議,督促犯罪嫌疑人繳納保證金
64.4萬元
,並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自願履行賠償義務,打破了傳統“企業汙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困局,以最小的司法資源、行政資源,實現了較好的生態修復效果和社會警示效果。
下一步,閩清縣檢察院將立足轄區生態環境資源特點,逐步完善
“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
工作模式,進一步擦亮生態檢察工作品牌,全力守護閩清的
“一江碧水、兩岸青山”
。
供稿 | 第二檢察部 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