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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女強姦犯"?蘇格蘭人吵翻了

2022-02-03由 英國那些事兒 發表于 歷史

這兩天,蘇格蘭警方公佈了一條新法律的草案,引發了大量關注:

假設一個生理為男性的人犯了強姦罪被捕,

如果他被認定為“跨性別女性”,那他在犯罪記錄上的性別就會被警方註冊為女性,

他所犯下的這起強姦案也會被劃定為“由女性實施的強姦犯罪”…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新草案的

訊息一出,很快引發了激烈爭論。

法律界人士毫不客氣地指出,

這將對性犯罪法律構成極其嚴峻的挑戰,讓性侵犯罪的界定變得更加困難

還有部分法律人士直斥這種做法“極其荒唐”,不僅是對人類常識的粗暴否決,也可能讓女性陷入更大的安全威脅…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條法案,我們先把“性別認同”這個概念簡單捋一下。

社會性別的認同裡,有順性別,跨性別和非二元性別三個主要的劃分。

順性別(Cisgender),即人的生理性別與其社會性別相匹配。簡單說就是生下來是女人(男人),長大以後內心的性別認同依然是女人(男人)。

跨性別(Transgender),和順性別者剛好相反,即生下來是女人(男人),長大後內心的性別認同卻是男人(女人)。

還有一類人則不認同非男即女,也不認同順性別者和跨性別者的劃分,他們有的覺得自己無性別或許不止一種性別,有的甚至認為自己是第三種性別,這一類人被稱為非二元性別(Non-binary)…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而蘇格蘭警方的這條法案,正是要將跨性別者們納入性犯罪體系,對跨性別的性犯罪者的社會性別加以“尊重和認可”。

蘇格蘭警局助理副局長Gary Ritchie

就這條法案

假設了一些可能的犯罪場景:

一個生來是男性的強姦犯,他在沒有完全清楚自己的性別認知時就犯了罪,

經過一番鑑定後,發現他內在的自我性別認知為女性,那麼警方就應當以鑑定結果為準,認定這名罪犯是一名“女性強姦犯”,反之亦然……

助理副局長Gary Ritchie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這條全新法案一經公佈就引發了激烈的爭論,首先是女性團體激烈反對:

這條法案意味著任何男人無需經過醫學鑑定(生理上的),就可以被認定為女人,將對女性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

女性團體的擔心不無道理,要知道就在兩個月前,大西洋對岸的美國弗吉尼亞州就發生了類似的案件:

48歲的水管工Scott Smith的女兒,在學校更衣室裡被一位穿著裙子,自稱跨性別者的15歲男孩強姦。

Smith向校方投訴卻遭無視,還一度被警方以鬧事為由逮捕,被輿論抨擊為

恐跨的瘋子”。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直到那名自稱是“跨性別女“的男孩犯下第二起強姦案被抓,Scott Smith才得以解除冤屈。

如今,Smith依舊在奮力奔走,要為女兒討回法律上的公道…

除了女性團體的擔憂,法律工作者們也憂心忡忡,一位名叫Kenny MacAskill的前司法秘書指出:

“如果以這樣的方式來記錄性犯罪並存檔,那麼,

那些內在認同為女性、生理又是男性的強姦犯,他們犯的案件豈不都要算進“女性犯下的強姦罪”裡面?

他還感慨到:

“我幹了二十年律師,八年司法秘書,見過不少法律界的荒唐事,但這項法案絕對是荒唐至極且危險的,它在生理層面上根本無法實現,而且是對人類常識的徹底否決。”

Kenny MacAskill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更讓人不安的是,新法案所謂的內在性別認同鑑定,並沒有一個準確和具體的標準,主要依據就是罪犯本人最近一段時間的表現和自我宣示。

換句話說,一個生理男性的人犯了強姦罪,只要他聲稱自己是女性,自己最近都是以女性的身份生活的,就有可能被警方歸為“女性罪犯”…

而強姦犯這種性別的自我宣示,正是基於近兩年從英國政府到蘇格蘭政府大力推動的“性別認同改革法案”。

簡單來說就是,跨性別者無需手術改變生理性別,只要內心自我認同為女(男)性,就可以享受女(男)性的一切權利。

當然,也就包括在(強姦)犯罪後,受到警方以“自我認同的性別”對待的權利…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雖說蘇格蘭警方這項法案一經公佈就遭到了從法律界到民間的批評,但蘇格蘭官方似乎鐵了心要將它推動實現,

蘇格蘭民族黨和綠黨已經通過了初步決議,打算明年年中推動將它變成正式的條文。

屆時,“強姦犯被逮捕之後改變性別”很可能變成現實…

新聞板塊上,網友們開始了激烈的爭吵:

反對的聲音佔了大多數。

“典型的英國司法應對——尊重加害者的權利,而不是受害者。”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這個世界要瘋!

難道他們下一步還打算把這些罪犯關進女子監獄嗎?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我曾經為自己的蘇格蘭血統自豪,現在不會了。女性正在從公眾領域被抹除。”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蘇格蘭警方的頭頭應該感到徹底的羞愧!!整個蘇格蘭的女人和女孩們現在都處在更巨大的危險中,一切都是拜瘋了的Sturgeon(蘇格蘭首席部長)和她的綠黨夥伴所賜。”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當然,也有不少對這一法案表示支援的。

“我只是單純地不明白,性別變換有什麼讓你們害怕的。到底影響了你們什麼?”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所有的女人都是女人。不管她們出生時是什麼性別。

我大女兒出生時是男性,因此抑鬱了很多年。現在她11歲了,終於找到了幸福併為此而自豪。今年她獲得生平第一套女式夏裝時,她特別開心。”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人們應該成為他們想成為的那樣。太多人窮盡悲慘的一生來取悅別人,卻不能成為自己。如果有人說她自己是女人,那麼她就是女人。想通就好。”

男強姦犯自我認為是女性,就被歸為

跨性別者被納入蘇格蘭警界的性犯罪體系,一個強姦犯可以在犯罪後更改性別,這一切會產生什麼樣的效果。

還是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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