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從紐約“黑車”看管制的惡果

2022-01-02由 同城身邊事 發表于 歷史

經濟學上有個術語,叫“管制俘獲”。

大意是說,

政府對某一行業實行准入限制,

取得這種准入資格的群體為了尋求壟斷地位,

就會阻止他人加入該行業進行市場競爭,

希望更嚴厲的管制。

而政府為了“管理”的需要會無視公共利益,

幫助這些取得優勢地位的群體消滅潛在的競爭者。

結果是,立法和執法者最終會被這個產業所控制,成為少數利益集團的維護者;更有甚者,會使一些管制部門為了牟取私利主動與不法分子或利益集團勾結,共同欺壓民眾、損害社會。

從紐約“黑車”看管制的惡果

這方面的例子不勝列舉。凡是政府設定准入限制,不允許人們自由競爭的行業都可以歸入此類。雖然沒有數量限制,但設定過高的門檻、冗長的程式等,也會導致類似的結果。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是計程車行業。

1939年,紐約市立法規定不允許個人開出租車。隨即,一個計程車壟斷集團應運而生。當時紐約共有大約30000輛計程車,由於車況和服務差,時任市長簽署《哈斯法案》,淘汰了冗餘車輛,計程車數量隨之下降為16900輛。在出租車車主的壓力下,紐約市政府長期對計程車數量實行嚴格控制,最低的時候,800萬人口的紐約,僅有11000餘輛計程車。

這時,普通百姓要求增加出租車數量的呼聲高漲,紐約市政府計劃增加出租車牌照。你沒猜錯,他們當然會採取拍賣的方式,這樣顯得很“科學”、很“公正”。於是一張牌照的價格從1948年的2500美元,飆升到1970年代的3萬美元,這已經使絕大多數有志創業的人望而卻步;到了2008年,拍賣價突破50萬美元大關;再到2010年代,市政府決定再放出2000張牌照,當時的最高價格已經達到130萬美元!

這是紐約市政府最樂意去做的事。2000張牌照,可以增加20億美元的政府收入,又贏得了迴應群眾呼聲、關愛民眾出行的美名。權力尋租就這樣並不偷偷摸摸,而是堂而皇之地進行著。誰能想到,他們才是讓民眾出行受阻的罪魁禍首。

紐約市議會不但設定了這種准入限制,而且對計程車計價進行了詳細規定,起步多少、每英里多少錢,都是固定的。這帶來了一個嚴重後果,計程車司機普遍不願意搭載乘客到貧民窟、暴力犯罪多發地去,而這些地方又多是黑人聚集區,導致黑人的出行更加困難。時值1960年代,民權運動風起雲湧,這種現象被錯誤地歸結為計程車司機對黑人進行種族歧視。於是紐約市政府再進一步:凡是不願意到上述地區的計程車司機,都將面臨高額罰款甚至吊銷牌照的處罰。

再嚴酷的禁令,如果沒有人的支援,就無法奏效。因此,黑人的出行並沒有多大改觀。禁令並不能消滅需求,而是會導致黑市盛行。就像美國人規避他們愚蠢的憲法第十八修正案(禁酒令)一樣,許多人自行將二手車裝上計價器、車燈和標記,以“黑車”的形式在貧民窟地帶運營,黑人的出行狀況迅速得到了改觀。

政府和“正規”計程車行業的從業者開始時之所以並沒有對此進行干涉,是因為車租車和這些黑車形成了固定的載客區域,互不影響。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少數族裔和黑人將黑車業務進一步拓展,對計程車行業形成了強大的競爭壓力。這時候,計程車行業開始對黑車進行打砸搶燒,黑車司機也不含糊,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紐約燃燒了!

為了平息事態,紐約市政當局一方面出動軍警鎮壓,另一方面,一個新的管制機構——紐約出租車及豪華轎車管理委員會(TLC)於1971年誕生了。在民眾的壓力下,他們不敢直接取締黑車,先是將出租車漆成黃色漆面,以示與黑車的區別。其次是將黑車“半合法化”:可以運營,但是必須掛靠在政府組建的若干汽車公司名下,由這些公司給他們預約派單,自己不得私自在街上攬客。最後規定了對黑車的詳細監管細則,例如必須具有美國公民身份、進行身體檢查和犯罪記錄核查、車輛必須是五年以內的新車、繳納比自用車高三倍以上的高額保險、定期強制檢測、更換專用的TLC牌照等等。

這種狀況,直到近十年來Uber、Lyft這樣的打車軟體普及開以後才逐步得到緩解。計程車牌照的價格也因此應聲下跌到20萬美元左右。它已經用雄辯的事實說明了,市場自然有高效而低廉的解決問題的辦法。但是,美國政府及某些媒體打壓和汙名化這些網際網路企業、故意放大某些惡性案例、對傳統計程車行業的差勁表現選擇性無視的現象從未停止。好在市場的力量猶如壓在巨石下的幼苗,雖飽受打壓,但生命力異常頑強,只要稍有縫隙和雨露,就能突破重重障礙茁壯成長。

一部紐約黑車的成長史,就是一紙對市政當局管制之惡的控訴書。市場從來不會造成出行困難,聰慧的企業家基於利潤動機,自然會各顯神通滿足人們的需求。而政府設定准入限制的行政許可,人為製造了這種稀缺。受管制的行業就是壟斷行業。壟斷必然質次價高,他們以犧牲他人的利益為代價,換取自己的較高收益。不允許他人公平競爭提供物美價廉的服務,實際上就是在搶劫所有民眾。所以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哪裡有什麼壟斷?壟斷都是管制的結果。

紐約市政府緩解這種稀缺採用的辦法是有限地放開一部分准入,然後成立由納稅人供養的機構,設定繁文縟節的條條框框。一項管制措施的失敗,不是讓他們反省管制之惡廢除管制,而是用更多的管制來應對。然而解決這個問題的根本途徑是讓市場自發力量發揮作用,徹底砍斷干預和管制之手。

一個人擁有一輛車,想怎麼使用、用來拉誰,是他的財產權範圍。只要雙方同意,沒有任何干預的理由。所有對財產權行使的限制,都會減少人們的選擇,降低人們的收入。因此,對財產權的侵犯,不論在倫理上還是經濟上,都是站不住腳的。一個市政當局,又怎麼會知道一座城市到底需要多少輛計程車?其數量和規模,市場自有其供需調整機制,除了交給市場,沒有第二條路徑。奉勸那些什麼都懂的“哲學王”,能不能別把自己當神仙?

而對計程車的起步價、里程單價進行統一規定,又是一種價格管制。計程車不願意到貧民窟和犯罪多發地運送乘客,是因為到這些地方去面臨巨大的風險。只要放開價格管制,由交易雙方自行議定價格,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乘客付出更高的代價,就是對司機承擔額外風險的補償。當沒有準入限制,更多的人看到有利可圖之後,就會有更多出租車加入去高風險地運營的行列,隨著供給增加,價格自然會回落。這哪裡是什麼種族問題?治本之策是讓人們有更多的自由,經濟的進步自然會降低犯罪率,怎能輕率地扣上種族歧視的帽子罰款了事?

紐約市政當局的管制措施不但導致了更加惡劣的後果,違背了他們為公眾利益而不是少數人利益服務的執政倫理,而且也被自己出臺的管制措施綁架,變得騎虎難下。那些壟斷行業因為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仇恨而高度團結、一致排外,藉以鞏固自己的壟斷特權,他們“一哭二鬧三上吊”,什麼爛招數都能使出來,紐約市政府這個最大的壟斷集團為了“維護穩定”,都不得不退避三舍,要麼作壁上觀,要麼淪落為他們的御用打手被當槍使。這就是管制者自己也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