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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漢軍制淺論(二):光祿勳統領的禁軍

2021-12-29由 周舟1984 發表于 歷史

(2)光祿勳(九卿之一)下屬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羽林左右監所統領的一部分禁軍

虎賁中郎將掌虎賁郎,羽林中郎將掌羽林郎。虎賁郎和羽林郎不同於普通計程車兵,均有明確的官秩(虎賁郎又分虎賁中郎、虎賁侍郎、虎賁郎中、節從虎賁,地位最低的節從虎賁也有官秩比二百石,相當於最低級別軍吏的官秩)。他們多為世家子弟,少數則來自世襲和有軍功的將士(晉代荀綽《晉百官表注》:“虎賁諸郎,皆父死子代,漢制也。”《漢書·百官公卿表》:“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虎賁郎和羽林郎是皇帝的侍衛,是世家子弟謀求仕途的一條捷徑,但是他們並不是禁軍中的常規戰力。羽林郎和羽林軍完全是兩個概念。

虎賁中郎將下屬有虎賁左僕射、虎賁右僕射各一人,虎賁左陛長、虎賁右陛長各一人,虎賁郎一千五百人。羽林中郎將下屬有羽林右監、羽林左監各一人,羽林郎一百二十八人。(按,這些資料來自東漢蔡質的《漢官典儀》。)

(關於郎官是否可以算作兵士之辯,據馬端臨《文獻通考》:“易氏〔南宋易祓,著有《漢南北軍制》,現已散佚,僅存於各文獻整合之中〕曰:或曰,漢制有衛郎、衛兵。衛兵既屬衛尉,為南軍,而郎中令均是宿衛,故《表》《志》皆列於衛尉之前,而論者皆編為南軍。若謂郎中令所領皆郎,不可以軍言,則守門戶、出充車騎,孰謂其非軍也?郎而非軍,宣帝胡為出之以擊羌哉?此說殆不其然。抑嘗考之,郎衛、兵衛固均為宿衛之職,而郎中令、衛尉所掌,又皆宮門內外之事。按,郎中令乃秦官,武帝更其名為光祿勳。《前表》,光祿勳掌宮門戶,衛尉掌宮殿門衛屯兵;《後志》,光祿勳掌宿衛宮殿門戶。衛尉掌宮門衛士,宮門徼巡事。其職實有相關者。《舊儀》曰:‘殿外門舍屬衛尉,殿內門舍屬光祿勳。’職之相關,特有內外之別耳。此正《周官》所謂宮正、宮伯之職。然兵衛之屬衛尉者號為南軍,固可考而知。若遂以光祿勳列於南軍,則有所不可考者。漢光祿勳之職,屬官: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將,秩比二千石;郎中有車、戶、騎三將,秩比千石;以下如議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職任固不輕矣。而當時以二千石以上子弟及明經、孝廉、射策甲科、博士弟子高第及尚書奏賦、軍功良家子充之,其後又期門、羽林皆屬焉,是皆親近天子之官,別為一府,非可謂之南軍也。所謂守門戶、充車騎者,若今之環衛出為天子導從儀衛而已,非可以軍名也。宣帝之擊羌,特以死事之子孫、羽林孤兒用之,非謂所掌之郎而盡使之從軍。不然,文帝自代邸入未央宮,夜拜宋昌為衛將軍,領南北軍;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以是觀之,則張武自別領郎衛之職,宋昌自兼領南北軍之職,兵衛、郎衛,分為二職,則知郎衛非南軍明矣。

易祓認為郎官的地位和出身超然,遠高於一般兵士。他又舉西漢初年宋昌領南北軍,張武領郎中令以為例證,認為既然郎衛不從屬於南軍,自然也不能算作兵衛。私以為,能不能稱為兵士,主要是看他們有沒有武裝力量,有沒有統一的編制,有沒有擔負征戰的任務,而不是看地位和出身的高低。另外,其所舉宋昌、張武的例子完全沒有說服力。即便郎衛不屬南軍,也並不代表他們不屬於禁軍,更何況光憑《史記·孝文字紀》中的此處記載,並沒有辦法說明郎中令並不受衛將軍管轄,也沒有辦法說明郎衛不從屬於南軍。)

左右羽林騎(軍)從屬於羽林左、右監,羽林軍是禁軍的重要戰力,常常和北軍五營一起擔任出外作戰的任務。羽林左、右監職屬光祿勳,官秩六百石,低於羽林中郎將的比兩千石,但他們並不在羽林中郎將的管轄之下。羽林左監領羽林騎(軍)八百人,羽林右監領羽林騎(軍)九百人,羽林軍總共有一千七百人。(按,應劭《漢官儀》:“羽林左監主羽林八百人,右監主九百人。”)

由上可知,光祿勳下屬有官兵約三千三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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