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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2021-12-20由 悠悠話史 發表于 歷史

談到

砍頭

,我們的腦海裡大概會浮現出影視劇中常見的場景;幾個死刑犯脖子上套著沉重的枷鎖,有氣無力地站在搖搖晃晃的囚車裡,囚車前是押解他們的官兵,一行人在圍觀群眾的辱罵與扔的臭雞蛋、爛菜葉子中向刑場走去。

在中國古代的很多城市都有一個

行刑地

,比如北京有名的

菜市口

,流傳著許多

恐怖靈異的民間傳說

:被砍了頭的死刑犯拿了裁縫鋪老闆的針線,把自己的頭和身子縫了起來;菜市口的藥鋪老闆老是能在半夜聽到有人敲門要買刀傷藥,嘴裡還喊著脖子疼……這些古代法場的靈異傳聞也側面顯示出老百姓對於“斬首示眾”的恐懼與不安。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普通人對於砍頭的諱莫如深是很好理解的:

在中學課本上印著這樣一張圖,想必給大家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畫面上並列站著兩個矮小丑陋的日本軍官,兩人手中拿著長長的軍刀,畫面旁邊的配文是在南京大屠殺期間,日本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兩位軍官進行

殺人比賽

,誰先殺滿100個人即為獲勝。結果是向井斬殺106人,野田斬殺105人,兩人將將打成平手。大概就是這個事件,給許多未成年人對於砍頭這種殺人形式留下了

深深的陰影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斬首

這種行刑方式在現代社會看來是

十分殘忍、血腥、且違揹人權的

。在中西方各國在20世紀基本廢除了這種恐怖的處決方式,在21世紀的文明社會,各個國家開始普遍使用

槍決

甚至開始

廢除死刑

的時候,砍頭這種形式大概只有極端組織裡的那些人還會使用了。

而在科學技術異常落後的古代社會,斬首的刑罰擁有

相當長的歷史

。古代所謂“

梟首

”,秦漢時便有記載。

是在砍頭後將其首級插在一根長長的竹竿上,然後把人頭懸掛到很高的地方,例如樹上或城牆上,遠觀彷彿是一隻夜梟立於高處,令人不寒而慄

。這是一種對民眾的威懾方式,已達到

以儆效尤

的目的,但實際上,對於刑罰本身來說,斬首實在是稱不上“一種

酷刑

”。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我國

第一部奴隸制法典

在夏朝就已經制定出來了,即《禹刑》,到了商朝的《湯刑》更為發展:以肉刑為主,古時候所謂的

五種基本刑罰

已經產生——

墨刑、劓刑、剕刑(刖刑)、宮刑、大辟

,商代卜辭上對施行記錄最多的是

刖刑和大辟

。刖刑即為斷足之刑,用刀鋸將犯人的雙腳砍斷,大辟則指死刑,最開始指的就是斬首,但隋朝以後泛指一切死刑。

商代最後一位王是以昏庸殘暴、荒淫無度著名的商紂王,而且兼之這個朝代本身的嚴刑酷法與濃厚的祭祀占卜之風,商代的

人殉與人祭

十分普遍。再到紂王之時開始的

炮烙之刑

(讓人走在燒紅的銅柱上,最後落入火中焚死)和

脯醢之刑

(將人剁成肉醬),商法之殘酷可見一斑。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中國對於刑罰的改革比西方要晚得多,在《唐律》制定以後,直至20世紀早期的清代律法,其結構仍是以《唐律》為基礎的,而穩定的古代法律體系使得律法的制定者有充裕的時間來完善刑罰對於犯人的折磨。直到我們所知的“

滿清十大酷刑

”,這些五花八門的刑罰可謂是將殘忍折磨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

在眾多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古代律法對於“十惡不赦”之罪的判定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唐律》對十惡不赦之罪的罪行解釋為

謀反、煽動叛亂、叛國、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

這十種,除了前三種有實質性行為可以判定之外,剩下七種罪行界定十分模糊,對於身居高位的官僚階級來說,這些罪名很有可能是他們加之於顯示地位或者政治鬥爭上的方式,甚至只是為了洩憤而已。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老百姓熟知的那些“滿清十大酷刑”,它們的實施物件大多都是前三種人——對待謀反叛亂的人可不僅僅是砍頭那麼簡單了。這些酷刑遠遠不止十種,為人熟知的諸如:

剝皮、車裂、凌遲、烹煮、灌鉛、活埋、鴆毒、彈琵琶、抽腸、騎木驢

等,其中最臭名昭著且最具“觀賞性”的該數“

凌遲

”了,也就是“千刀萬剮之刑“。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英國人亨利·諾曼在中國遊歷時曾看到過

凌遲現場

,他這樣描述那個過程:

劊子手抓住受害者身上多肉的部分,如胸脯或大腿,然後把它一塊塊割掉。再切掉鼻子、耳朵、腳趾、手指。然後砍掉手腕、腳踝,接著是胳膊肘、膝蓋、肩膀、臀部。最後,一刀捅在心臟上,再把頭割掉。

凌遲大概是人類歷史上可以想象出來的

最殘忍、最痛苦

的刑罰了,受刑的人將在漫長的煎熬中走向死亡。在傳統的行刑過程中,犯人被綁在一根木樁上,而劊子手提著一個裝滿各式各樣刀具的籃子走到跟前,這些刀具是為切割不同的身體部位而定製的。開始時,劊子手隨即在籃子中抽出一把刀,這把刀的型別決定了

先下刀的部分

,如手指、小腿肌肉、乳房、大腿、鼻子、眼睛、嘴唇等部位。行刑時間根據案情嚴重性而不同,有時會進行

數小時甚至幾天

,到最後那把屬於心臟的刀插入心臟時,犯人的痛苦才真正結束。如果家屬提前賄賂劊子手的話,行刑的第一步就會插入心臟結束犯人的生命。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如同斬首示眾一樣,行刑的場所是擠滿了圍觀群眾的,不知道是因為人性陰暗面產生的獵奇心理,還是因為對犯人的仇恨與唾棄,像凌遲這種令人難以忍受的過程,在古代的刑場上是

十分吸引觀眾

的。

凌遲對於劊子手的用刀技術要求極高,明代有兩例“歎為觀止”的行刑記錄:大宦官劉瑾與進士鄭曼,前者剮了3357刀,持續了三天才結束,後者3600刀,讓犯人持續這麼長時間不死,且不能讓血流出過多,這既是對劊子手技術的考驗,也是對取悅圍觀者的一種手段。

在眾多對人體進行極度摧殘的刑罰對比下,

斬首

已經算是

最“溫和”而快速

的形式了。

中國古代的斬首,強調刀落於頸部關節之間,且在砍斷的脖子與頭之間需要有殘留一小段皮,算是在形式上留個全屍。在斬首的多種方式中,如果劊子手的刀很鋒利,且受刑人處於跪坐姿勢的情況下,死亡會很快發生。法國大革命時,為了提高斬首的效率更是發明了

斷頭臺

,受刑人的死亡會更快且徹底。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不過有人可能產生了新的疑問:既然斬首相較其他刑罰,已經讓受刑者免於長時間的痛苦了,那麼斬首的人會在

身首分離的一瞬間便失去意識而死亡嗎

?還是

意識仍會存在一段時間

,在這段時間內慢慢感受死亡的痛苦呢?

現有的醫學知識告訴我們,大腦在失去血液供應後會在幾秒內形成腦死亡,但在科學技術並不發達的時候,感興趣的人想要破解這個秘密只能依靠於

催眠

,就是在人頭落地後迅速進入那個人的意識。而且還有傳說,化學家

拉瓦錫

在執行死刑之前與他的助手約定,在他的頭被砍後,

他儘可能多地眨眼

。於是在行刑後助手看到,拉瓦錫的眼睛以每秒一次的速度眨了15-20次眼睛。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20世紀初,法國醫生加布裡埃爾·博裡厄在強盜亨利·朗格耶被斬首後立即接管了他的頭顱,據他的報告中提到,朗格耶的頭顱在落地後,脖子的橫截面立在了地上,醫生湊近觀察發現,死者的面部大概進行了五六秒的

抽搐痙攣

,又過了幾秒這陣無規律的抽動才完全停止,但眼皮沒有完全閉合,看起來就像是醫生平時常見的那些

剛剛死亡或是垂死的病人一樣

。只不過這時這位醫生對著頭顱大叫了一聲“朗格耶!”朗格耶的眼皮竟然緩慢地抬了起來,按這位醫生形容,眼皮抬起的動作十分平穩,就

彷彿在人睡夢中被叫醒時一樣普通

。接著朗格耶的瞳孔聚焦了,與醫生進行了短暫的幾秒鐘的對視之後,眼皮又緩慢地合上。於是醫生進行了第二次的實驗,再一次呼喚他的名字,朗格耶又緩慢地抬起眼皮,眼神比上一次更有穿透力。但等到醫生第三次呼喚他,朗格耶則完全沒有了迴應。這個過程大概持續了25到30秒。

清代砍頭有多殘忍?砍頭後的人還會有意識嗎?

不過由於這次試驗的

真實性存疑

,且

實驗樣本過少

無法證明

人在砍頭之後還會保留一段時間的意識。但對於現代人來說,斬首也是一種極為血腥與殘忍的刑罰,生活在文明社會的我們可能無法直觀體會到古代文明的面具下,掩蓋著封建社會的恐怖。

但是我們應該能做到的是,在保持良好道德感的同時,與人性的陰暗面做鬥爭,讓我們身處的這個文明社會變成真正的美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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