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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寶”陪審案結束,你會退出嗎?

2021-12-18由 悅悅說險 發表于 歷史

“相互寶”陪審案結束,你會退出嗎?

大家好,我是專注於

理賠服務

的奶爸保險經紀人——

悅悅說險

。找奶爸買保險,避免理賠的坑。

今天(4月25日)早上,奶爸看到了支付寶的推送資訊,支付寶“相互寶”在公示第3個陪審團投票。奶爸也投出了自己神聖的一票,奶爸這一次支援了申請人。

一、案情回顧

三歲的小朋友小澤,2019年2月11日加入相互寶。2019年5月23日就診於青島大學附屬醫院,7月10日確診為“

進行性肌營養不良

”。

相互保大病互助計劃所保障的“嚴重肌營養不良”病症,在申請互助的時候,需滿足下列兩個條件:

“相互寶”陪審案結束,你會退出嗎?

在申請互助的時候,申請人和相互寶產生了分歧。

1、申請人認為:

因孩子年齡較小的客觀原因,導致無法獲得鑑定報告證明疾病嚴重程度,但實際上已達到互助條款要求。

2、相互寶認為:

基於申請人提交的資料,無法得出其患病程度已達到互助條款的要求,“也就是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中的三項或者三項以上。”

相互寶的初步稽核意見為不予給付互助金。

二、相互寶不予給付互助金合理嗎?

在申請互助過程中,為確定孩子的自主生活能力是否完全喪失,申請人諮詢和走訪了青島社會保障部門、濰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青島青大司法鑑定所、青島萬方醫學司法鑑定所,得到的回覆是:“

目前幼兒期無法提供相應鑑定,幼兒不具備生活技能,所以無法證明是否缺失

。”

而相互寶在稽核互助金過程中,已經確認申請人符合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的診斷,只是不能確定申請人的疾病嚴重程度,是否能達到條款約定的賠付條件。

從條款的賠付條件上來看,相互寶的拒絕給付互助金,沒有任何問題,是因為申請人沒辦法證明疾病的嚴重程度。

所以相互寶拒絕申請人的互助金申請完全合理。

三、為什麼奶爸會支援申請人?

從申請人描述所說是,由於客觀原因限制沒辦法提供相應鑑定報告,“證明三歲的孩子失去了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以上”。

既然窮奇所有,申請人也沒辦法提交相應的鑑定報告,相互寶拒絕給付相互金,就不合理,所以奶爸支援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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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是保險,怎麼辦?

如果是一款重疾險申請理賠,

因為相互

的重疾理賠標準和重疾險是一樣的

。同樣的理賠標準下,保險公司的重疾險拒絕賠付,怎麼?

根據最新實施的

《健康保險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相互寶”陪審案結束,你會退出嗎?

如果是重疾理賠,雖然三歲的孩子被確診了“進行性肌營養不良”,但是窮其所有,被保險人也沒辦法提供三歲的孩子是否是達到條款約定的“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既然這個條款的設定對於三歲的孩子是不合理的,保險公司就不會拒絕給付保險金。

如果是一款重疾險,大機率保險公司是正常賠付。

五、總結

奶爸多說一句,從19年7月份被確診為進行性肌營養不良,到20年4月底發起陪審團申請,耗時9個月之久,相互寶的工作效率可見一斑。

作為奶爸的客戶,奶爸一直告知客戶:“相互寶目前來說是最好的互助類產品。但是相互寶不能代替重疾險,相互寶完全是可以作為對自己保障的一個補充。”

因為我們不能把我們的未來賠付期待,交給“相互寶”這麼一個不確定能不能順利賠付的產品。畢竟相互寶沒有監管機構,也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而保險就不一樣,我們有保險法、有銀保監會。

如果你有任何和保險相關的問題,特別是和理賠相關問題,都可以在下方留言給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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