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鬥淳60天后刑滿,5223萬人為這個女孩兒籌1.94億搬家
01。
60天后,《素媛》的原型罪犯趙鬥淳即將刑滿出獄。
儘管是12年前就已經知曉結果,但當訊息公佈出來,人們依舊不能接受。超過60萬的韓國民眾在青瓦臺官網發起請願,請求法院不要釋放趙鬥淳。
因為12年前他犯下的罪行實在是太喪盡天良了,法律本身是針對人的,對於絕大多數人都有約束作用。
可
是在
趙鬥淳身上,完全無效,他已經喪失了作為人的良知。
這樣的人放出去,後果真是不敢想象。
時間久遠,我在這裡再捋一捋這個案件。
素媛的原型受害者叫娜英,當時只有8歲。56歲的趙鬥淳用殘忍的方式侵犯了娜英,並且以醉酒神志不清為由,為自己脫罪,減刑3年。
此前他已經過17次前科,強姦、搶劫、惡意傷人都幹過,卻沒有一件是可以讓他坐牢一輩子的,對於審判、偵查可以說是輕車熟路。
為了洗掉留在娜英身上的“證據”,他用高壓水槍、樹枝搗毀娜英的下半身。娜英大小腸流露在外,內臟、子宮都經受了嚴重創傷,下半身的器官功能80%損壞,終生不能生育,要掛著排洩袋生活一輩子。
有當時的出警人員說:我們見過很多兇殘的現場,但是到現場後還是很震驚。
如果說這已經是喪盡天良了,那麼趙鬥淳已經是挑戰了人類的道德底線。
獄警說,犯罪的人可能當時對自己的罪行不會感到愧疚,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感覺會逐漸復甦。
但是趙鬥淳真的不是普通人,即使是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即使看到被他摧殘的面目全非的受害人,他也絲毫沒有動搖“我是無辜的”信念。
在獄中,他前後7次寫下請願書,整整300頁,字字懇切,每一句話都在控訴自己的無辜:“我絕對不會做這種不知廉恥,遭天譴的事”。
他在法官面前信誓旦旦的說:“如果是我做的,我馬上自殺”。
連行政學教授都說:“如果只看請願書的話,你會覺得這個人好冤枉啊”。
如果是做臥底,這樣過硬的心理素質真的是堪比銅牆鐵壁。
可轉身他說的話又出現在警方的筆錄中:“我就算要吃15年、20年牢飯,即使出來已經70歲了,我也會在裡面好好運動,你就等我出獄吧。”
專家根據他的行為分析:再犯的可能性極高。
就是這樣一個惡魔要出獄了,並且趙鬥淳表示,出獄後要繼續回到安山老家生活,他口中的家距離娜英家不超過1公里。
按照正常的思維,自己的丈夫犯下如此罪行,即使不離婚,也該對丈夫的行為有新的認知,但是趙鬥淳的妻子也不是常人,對丈夫不離不棄,堅信不疑:“他不喝酒的話,在家裡挺好的,就是喝了酒才那樣的”。
或者處於對受害者對的愧疚,離的遠遠的,避免見到。
讓人細思極恐的是,娜英搬過兩次家,但是趙鬥淳的妻子緊隨其後,始終離娜英家很近。
她不僅和趙鬥淳保持婚姻關係,在他入獄期間去探望他。對受害者素媛也沒有任何的歉意:
“不管他們住在哪裡,我都不知道,我不想知道,我也不關心”。
02。
明明是要接受道歉的人,為什麼要逃跑呢?
面對一對如此冷血殘暴的夫妻,娜英的父親是在沒有辦法了。
12年來,他們家不能看任何綜藝、喜劇,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出現暴力的畫面,全家人都會受不了。
娜英一家是低保戶,靠每個月領30萬韓元保障金度日,摺合人民幣2000元左右。
他們也曾想過搬家,因為
娜英
曾說過:“身上有殘疾的我,要是去了別的學校能交幾個朋友呢,他們會不會排斥我呢,還是這裡的朋友能夠理解我和幫助我。”
所以,娜英的父親選擇留在那裡,他說:“
只要能讓趙鬥順離開,我甚至都想貸款給他2000~3000萬韓元的搬家費。
”
幸運的是,娜英已經20歲了,在父母的陪伴下順利的完成了韓國高考,她的目標是成為醫生,幫助和她一樣被傷害過的人。
韓國民眾在得知趙鬥淳即將出獄後,雖然聯名請願,但是法律上並不支援“一案重審”。
曾在12年前給“素媛”提供免費心理諮詢的韓國預防暴力虐待協會會長申義鎮醫生髮起了一項籌款活動,募集的資金用於幫助娜英搬離到遠離趙鬥淳的地方。截止10月12日,已經募集資金1。94億(摺合人民幣114萬)。
03。
即使那麼多人主動請願,也還是沒能改變結果,值得嗎?
當然值得。
《素媛》上映後,人們自發的集會、遊行、請願,只為讓這個惡魔受到應有的懲罰。
當時的韓國總統的李明博,迫於輿論壓力公開向全國人民道歉。2010年6月,韓國國會透過“化學閹割法案”,2019年3月,通過了”趙鬥順法”法案。
本著“一案不再審”的原則,趙鬥淳不會執行新法案。
“
但是會保護以後更多的孩子不被傷害。
《素媛》裡面有句臺詞說:“最孤獨的人最親切,受過傷的人總是笑的最燦爛,因為他們不願讓身邊的人承受一樣的痛苦。”
沒有過不去的事,只有過去的故事。
希望每個孩子都能都能健康長大,不用經歷那樣的故事。
也祝願
娜英
能夠活在沒有雨天的陽光下,幸福的過好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