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一聊司法確認的法律知識
今天茶餘飯後就聊一聊民事訴訟中的司法確認程式到底是怎麼回事呢?省的一群人天天都在自以為是的吹噓——法院對協議確認的民事調解書就是司法確認,溫馨提示一下此確認非彼確認!
首先司法確認
受理範圍比較廣泛,
不在一一列舉,限於篇幅這裡只說不能申請司法確認的:
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範圍或者不屬於接受申請的人民法院管轄的
:例如
涉及婚姻關係、收養關係、身份關係
的調解協議,或涉及到
物權確權
的調解協議。
其次:司法確認程式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式的一種,司法確認指涉及
當事人之間
民事權利義務的糾紛,或經
人民調解組織和其他依法成立的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
調解達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協議後,雙方當事人到人民法院申請確認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的案件型別。和民事訴訟的普通程式是有區別的,在某些人影響中被人起訴了,開庭時出具了雙方的協議,最後法院對協議內容透過民事調解書進行了確實,這可不是嚴格意義的司法確認。
第三: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
三十日內
可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當然,並不排除雙方當事人在不違反專屬管轄的前提下進行協議管轄。
確認申請,可以採用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當事人口頭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記入筆錄,並由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此申請可不是民事起訴狀啊,司法確認申請是單向的,再次提醒一下您,不要混淆是非。
第四:法院會
重點審查
協議是否違法
自願
、
合法原則
,是否有明確的
可執行內容
等。如果調解協議存在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公序良俗以及違反自願原則和內容不明確等情形,都得不到法院支援。
特別提示:如發現當事人有串通行為虛假調解和虛假訴訟的,法院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民事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第五:人民法院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後作出確認調解協議有效的
民事裁定書
,與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調解書一樣,都
具有強制執行力
。此處尤為注意一下,法院出具的是民事裁定書這五個大字。
第六:申請司法確認
是不收費的
哦。有些手裡拿的是民事調解書,交了訴訟費用的,再次提醒一下您——那不是司法確認。
相比於訴訟程式,司法確認程式具有更為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特點。對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範圍的,應當告知當事人按照相應的程式解決糾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人民法院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