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954號核動力衛星墜落加拿大
國際法天天談——太空垃圾墜落造成損失該賠嗎
1957年進入
太空
時代以來,
擁有航天發射能力的
國
家
已經向
太空
發射了
幾千
顆各類衛星和人造物體。
幾十
年來,從未發生過任何環繞地球的火箭殘骸或太空垃圾擊中人類的
事件。
4月29日11時23分,中國
使用長征五號B遙二運載火箭把
空間站天和核心艙在我國文昌航天發射場發射升空,準確進入預定軌道,任務取得成功。
但英國衛報
5月4日稱,與空間站核心艙分離後,中國火箭殘骸正在以每小時約2。7萬公里的速度繞地球飛行,“從飛行姿態看,火箭殘骸已經失控,它有可能對地面造成威脅”。
,
5月
9日10時24分,殘骸已再入大氣層,落區位於東經72。47°,北緯2。65°周邊海域(也就是馬爾地夫島附近),絕大部分器件在再入大氣層過程中燒蝕銷燬。
西方媒體吵吵的中國火箭威脅論破產。
1978年1月24日,蘇聯“宇宙”954號核動力衛星發生故障,核反應堆艙段未能升高而自然隕落,未燃盡的帶有放射性的衛星碎片散落在加拿大西北部地區境內,造成嚴重汙染,引發當地民眾的強烈恐慌
。加拿大
政府在美國的支援下立即採取了“晨光”行動,在四十六萬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大規模搜尋和清除放射物質,共蒐集三百六十五公斤衛星殘片,其中有幾塊放射性較強,如人體直接接觸就會受到危害。加拿大西北部地廣人稀,當時只造成了一定的土地和財產損失,而未有人員傷亡。
1979年1月23日加拿大外長向蘇聯提出“求償宣告”,要求蘇聯根據《賠償責任公約》賠償600萬美元,經過三年外交談判,兩國於1984年4月2日在莫斯科簽訂項議定書,加拿大接受了蘇聯償付的三百萬美元。
太空使用核動力源是一項尖端技術,其主要特點是利用經濟、可靠的核反應堆或同位素發電機來提供航天器所需電能,目前已發射了幾十顆核動力衛星。一般說來,使用情況是較為方便和安全的。但核動力衛星因失事而重返地球的事件也是屢見不鮮的,其中“宇宙—954號”是造成損失最大的一次。
1979年7月11日,長25米、重約76噸的美國天空實驗室Skylab墜入大氣層,它的碎片落在南太平洋和澳大利亞西南部的荒野。
澳大利亞按照環境保護法給美國政府開了400美元亂丟垃圾的罰單,直到2009年,NASA才支付了該筆罰金。
1972年聯合國通過了外空物體所造成損害之國際責任公約。
中國
也加入這個公約
儘管目前已發生的核動力衛星失控事件尚未造成巨大災害,但核汙染的潛在威脅是不容忽視的。因此制定外空使用核動力源的法律原則,保護環境和人體不受核危害,已成為國際社會關心和聯合國外空委員會主要議題之一。
從外空委員會目前討論的情況看,各國在以下問題上達成了—致意見;(一)1983年外委會法律委員會對失控的核動力衛星重返地球的程式和格式達成了協議,一旦核動力衛星發生故障、其放射性物質有重新進入地球的危險時,衛星發射國應及時通知有關國家和聯合國秘書長,報告放射性物質預計將在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墜落多少,便於及時組織和展開搜尋,清除和恢復工作。
(二)1981年外空委員會科技小組工作組建議發射國在外空使用核動力源時,要考慮到各種經濟和社會因素,使一切輻照保持在可以合理達到的低水平。工作組同意在每次發射前,均應對核動力衛星航行的所有階段的劑量當量作出評定,以使保護性措施符合國際防護輻射委員會所建議的標準。
(三)1985年法律工作組商定,受害國在遇到核動力衛星的突發事件時,即可向發射國,也可向其他國家或國際組織要求提供援助,這一較靈活的規定將能適應受害國的各種不同要求。在“學清理汙染殘片。廟—954號”事件中,儘管蘇聯反對,加拿大依然請求美國協助。
近年來,制定外空使用核動力源法律制度的努力正取得穩定進展。以保證從事外空活動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適應外空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的形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