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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因果無人見——發生在大清乾隆年間的一樁轟動一時的奇案

2021-04-15由 蓮邦禮讚 發表于 歷史

莫道因果無人見——發生在大清乾隆年間的一樁轟動一時的奇案

紀昀(1724。7。26-1805。3。14),字曉嵐,一字春帆,晚號石雲,道號觀弈道人,直隸獻縣(今河北滄州市)人。清代政治家、文學家,乾隆年間官員。歷官左都御史,兵部、禮部尚書、協辦大學士加太子太保管國子監事致仕,曾任《四庫全書》總纂修官。

對,就是這個紀曉嵐,電視劇中與和坤鬥智鬥勇的那個機趣幽默、才華橫溢的紀曉嵐。在這裡分享一個紀曉嵐在他晚年所作的《閱微草堂筆記》中的一個故事。

乾隆十五年,官庫裡的玉器被盜,官吏將負有看守之責的苑戶們拘來,逐一審問。有個苑戶名叫常明,他在受審的時候,忽然發出孩童的聲音,說:“玉器不是常明偷的,可他殺人了,他殺的人就是我,我就是被他害死的冤魂。”審問此案的官吏大驚失色,因此事牽涉命案,遂扭送常明到刑部接受訊問。

審理此案的人是姚安公,這時做江蘇司郎中,和余文儀等一齊辦案。附在常明身上的鬼魂借常明的口說:“我叫二格,年僅十四歲,我家住在海淀,父親名叫李星望。去年正月十五,常明帶我看花燈,回來時,夜深人靜了,常明調戲我,我全力掙扎並說要將此事要告訴我父親,常明怒羞成怒,用腰帶把我勒死了,並把我的屍體埋在河堤之下。

莫道因果無人見——發生在大清乾隆年間的一樁轟動一時的奇案

“因為是常明帶我看的花燈,我失蹤之後,我父親就懷疑是常明把我藏起來了,便到巡城御使那裡去告狀,後來案子又轉送刑部。刑部以‘事無佐證,擬別揖真兇’為由,將此案擱置下來,暫不過問。我不甘心,從此我總是尾隨著常明。與他相距四、五尺的距離,便覺得他像熾熱的一團火,使我不敢過於接近他。後來他身上的溫度逐漸削弱,我便一尺近似一尺地接近他。到昨天一點兒都不覺得熱了,我的靈魂才得於附在他的形體上。”

又說初次審訊時,魂也隨著到了刑部。並指著廣西司的那個門,按照所說的月份日子,果然查得原來的案卷。問他的屍體,說在河岸邊第幾棵柳樹旁邊。挖開一看,果見屍體仍未曾腐爛。傳史他的父親李星望來辨認後,李星望見狀大聲痛哭,悲痛欲絕“我可憐的兒子啊!”

這樣,一場虛幻的案子,經過各種驗證,終於查證屬實。審問常明的時候,叫常明的名字,好象他忽然夢醒象活人一樣,說話也是常明的聲調;而叫二格的名字時,又好象昏死過去,又變成了二格的聲音。就這樣,兩種聲調互相辯論了一會兒,常明終於理屈詞窮,只好服罪。另外,官吏又讓父子倆敘說家事,皆條理分明。到此,本案已無可疑之處,於是呈報實情於上,依法判決。

判決令下達之日,鬼魂異常高興。二格生前以賣糕為生,這時,忽然高聲吆喝道:“賣糕!賣糕!賣糕啦!”聽到這熟悉的聲音,父親又高興又難過,聲淚俱下地說:“兒啊,好久沒聽到你的叫賣聲了,和活著時一模一樣!兒啊,你要上哪兒去呀?”鬼魂回答:“父親,我也不知道,我走了,我走了!”此後再問常明,就不能發出二格的音調了。

聽著二格清亮的賣糕聲,審問此案的官吏們也不由唏噓不已,總有一絲惆悵在心頭。

在現實的社會里,也有不少附體的事件,真實無虛地發生著,那肉眼看不見的鬼魂在陰陽兩界來回穿梭著,人福報旺的時候,身體發出的能量如烈焰火熾,鬼魂不敢靠近,而一個人福報衰減,陰氣漸生之時,鬼魂便能乘其便而附體,人對於各種形形色色的附體現象,我們的先輩,被譽為道門小釋迦的譚逍仙師在其撰寫的化書裡用極精練的語言詮釋了這類生命現象:魍魎附巫祭言禍福事,每來則飲食言語皆神,每去則飲食言語皆人。不知魍魎附巫祭也,不知巫祭之附魍魎也。小人由是知心可以交,氣可以易,神可以奪,魄可以錄。形為神之宮,神為形之容。以是論之,何所不可?

所以說,莫道因果無人見,遠在兒孫近在身。

原文:乾隆庚午,官庫失玉器,勘諸苑戶。苑戶常明對簿時,忽作童子聲曰:“玉器非所竊,人則真所殺。我即所殺之魂也。”問官大駭,移送刑部。 姚安公時為江蘇郎中,與餘公文儀等同鞫之。魂曰:“我名二格,年十四,家在海淀,父曰李星望。前歲上元,常明引我觀燈歸。夜深人寂,常明戲調我。我力拒,且言歸當訴諸父。常明遂以衣帶勒我死,埋河岸下。父疑常明匿我,控諸巡城。送刑部,以事無佐證,議別緝真兇。我魂恆隨常明行,但相去四五尺,即覺熾如烈焰,不得近,後熱稍減,漸近至二三尺。又漸近尺許。昨乃都不覺熱,始得附之。”又言初訊時,魂

亦隨至刑部,指其門乃廣西司。按所言月日,果檢得舊案。問其屍,雲在河岸第幾柳樹旁。掘之亦得,尚未壞。呼其父使辯識,長慟曰:“吾兒也!”以事雖幻杳,而證驗皆真。且訊問時,呼常明名,則忽似夢醒,作常明語;呼二格名,則忽似昏醉,作二格語。互辯數四,始款伏。又父子絮語家事,一一分明。獄無可疑,乃以實狀上聞。論如律。命下之日,魂喜甚。本賣糕為活,忽高唱“賣糕”一聲。父泣曰:“久不聞此,宛然生時聲也。”問:“兒當何往?”曰:“吾亦不知,且去耳。”自是再問常明,不復作二格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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