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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蒙古人之所以能夠號令天下,元朝詔敕制度的發展功不可沒

2021-08-31由 林燕史 發表于 歷史

文:林燕史

引言

元朝,作為蒙古族統治的王朝,在中國政治歷史的長河中具有明顯的二元性色彩,這也是大家普遍承認的事實。而作為以漢族人民居多,統治階級民族人口稀少的原因,為了維護統治,元朝統治者在對政令釋出的過程中可謂煞費苦心。

詔敕,在古時是為統治者皇帝下達的命令。而在中國這個封建君主專制統治的集團,皇帝就相當於現在的國家主席,皇帝下達的命令就屬於一國之最高決策。中國古時候,皇權一直富有神聖色彩“皇權神授”,且人民認為皇帝就是天,皇帝的命令就是老天爺的命令。

元代蒙古人之所以能夠號令天下,元朝詔敕制度的發展功不可沒

自秦建立皇帝以來,便產生了詔令,所謂“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就是由此演變而來。而後各大王朝又是費盡心思在這方面做文章,對其進行了更加複雜的民族劃分。而到了元朝,由於遊牧民族政權的政治文化的匱乏以及民族融合帶來的衝擊,並未將傳統的政治體制完好的繼承下來,從而使得詔敕制度的發展也是日趨簡單實質化。

內容分類

元朝的詔敕雖然日趨簡單化,但是其涵蓋的內容卻是比較全面的,不管是詔書、聖旨、璽書、文冊、宣命、制書、敕書等多個種類。而元朝的詔敕制度內容,主要包括了詔書、聖旨、冊文、宣敕四個方面。在元朝的詔敕制度中,詔書和聖旨所體現的作用尤為重要。

元朝的《經世大典》中的“帝制”就是有由這兩類文書組成。其文雖已不可考,但是存世的《序錄》卻告知了我們兩類文書的區別,聖旨是指用蒙古文書寫的皇帝命令,而詔書則是翰林國史院的官員用漢文記書寫的。

由此可以推斷,聖旨多是頒發特定命令傳達給政府機構或者某一官員的命令,同時也代表了皇帝權利的象徵,多由皇帝親自擬旨,多用蒙古文,譯文則簡單生硬,以求明確主要意圖為主,不求華麗辭藻。

而詔書內容多涉及國家普及性政策和重大事件通告,因此多由翰林國史院撰發,所用漢文皆為文言文,語言婉轉凝練,敘述邏輯性強,以求政策需要明確傳達易為人所接受。根據現存世的元代聖旨檔案來看,冊文、宣敕兩類檔案的重要性要稍遜前兩種詔敕檔案,因此本文從略。

元朝詔書的特點類似於唐朝詔敕中的第二類“制書”,例如唐朝制書文“行大賞罰,授大官爵,釐革舊政,赦宥降虜”。現存元朝詔書,主要可見於《元史》、《元文類》、《元典章》等。另有一些鄉野民史亦有收錄。

元代蒙古人之所以能夠號令天下,元朝詔敕制度的發展功不可沒

由於蒙古統治者不懂漢制,同時也不願意被漢制同化,因此在詔敕的內容寫作方面進行了大量的修改工作,將原本,對仗工整,駢四儷六、鋪陳排比的宣敕誥文改的面目全非。同時也將過去言辭豐富、文采絢麗的詔敕變為了質樸簡潔的敘事白話。

這不僅僅意味著詔敕變得簡單通俗,同時也使得專門編寫華麗詔敕的文臣在朝中的地位作用大幅降低。文人曾言:一國之詔敕文力水平彰顯了一國之文學風采,文不治,則一國之文化根基何存焉。特別以翰林學士為主要代表的詔敕官員的活躍,就是宋朝的文官政治的一大特色。

翰林學士充當皇帝的機要秘書,在為皇帝做傳聲筒的同時,似乎也代表了一國之君的顏面。宋朝“文人言論”代表了皇帝的文治武功,既彰顯了國力富足,又代表了文運昌盛。但是物極必反。所謂“人文之精,特盛於宋”,到元朝則由盛轉衰了。“翰林故事”也慢慢變為了歷史記憶。

制度演變

在具體寫作上,元朝的詔敕並未完全繼承前朝的華麗細緻,相反內容趨向簡單、實質,講求實事求是。從後世朝代的詔敕的內容來看,元朝詔敕制度簡單、實在的特點也對後世詔敕制度的發展起到了很多的影響。

元代蒙古人之所以能夠號令天下,元朝詔敕制度的發展功不可沒

同時詔敕制度的發展和和日趨實質化,更能體現出古代君主專制的日趨實質化。第一,由於“國文”蒙古文在官場文書中的廣泛應用,導致元朝詔敕普遍以至少兩種文字來頒佈。或先先出漢字草稿後譯成蒙古文,或先出蒙古文草稿後譯成漢字。

當蒙古文翻譯成漢字時,又存在音譯、意譯翻譯形式。使得詔敕起草至頒佈需要經歷繁複的過程,因而特設兩所專門為詔敕頒佈處理工作的“翰林院”,“翰林國史院”和“蒙古翰林院翰林院”。回望諸世王朝,只有夏朝曾出現過類似情形。

然只有元朝則凡詔敕頒獎,必用“國字”蒙古文,再以漢字等其他文字復譯。這反映了蒙古統治者不願襲承前朝遺制,被漢文化同化,力圖自制開創自己的盛世。從而也為中國詔敕制度演變增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起草機構

由於元朝屬於特殊的少數民族統治時期,統治者詔敕頒發時,考慮到蒙古族處於統治階級,同時又因為漢族人民群體龐大。通常要使用蒙古文和漢文兩種語言。因此在詔敕起草到頒佈之間還要進行翻譯。蒙漢官員朝堂共事,因此詔敕經常要進行互譯,或蒙譯漢,或漢譯蒙。

詔敕所代表的是權力的象徵,所以翻譯過程勢必要嚴謹周密,這也就使得元朝詔敕頒發過程複雜化,元朝政府為因此特別設立了翰林國史院和蒙古翰林院兩所詔敕起草機構。

元代蒙古人之所以能夠號令天下,元朝詔敕制度的發展功不可沒

總體來說,兩大翰林院的職權與特點如下。接收皇帝下達的命令,起草蒙古文聖旨將起草完畢的聖旨由蒙譯漢,譯成蒙古文直譯體或者漢文吏牘體的漢字聖旨,基本上也由它完成。

按規定,只有中樞省、樞密院、御史臺等有權力奏請皇帝頒發聖旨,並將其下發,蒙古翰林院不過負責起草和翻譯而已。但是元朝中後期存在著屢禁不止的越權奏請的現象,即皇帝身邊的近臣,受人所託,利用自己與皇帝距離近的優勢,跳過中樞機構等越權奏請皇帝,獲取聖旨,中樞機構等只能聽命皇權,執行命令。

致使元朝此類風氣盛行,小吏貪汙受賄,有損國體,禍國殃民,愈演愈烈,成為元朝一大弊政。將翰林國史院起草的漢語言文言詔敕翻譯為蒙古文。

頒佈實行於北疆之境,並與蒙古文外另附當地方言文字。其中由漢譯蒙,頒佈於漢人生活地區的多以音譯為主,頒佈於北疆大漠地區和蒙古地區的多為意譯為主。內八府宰相則幫助翰林院官員一起翻譯潤色文詔敕文章,做最後的協助翻譯工作。

由於文言詔大多涉及國家大政,其翻譯務必準確,所以中樞機構對譯稿會進行層層把關,嚴加稽核。元朝也因此特頒佈法令,規定翰林院譯文必須與中書省共同翻譯,其所翻譯的文章只要不是軍情急令,都要經過監察御史進行核閱。

元代蒙古人之所以能夠號令天下,元朝詔敕制度的發展功不可沒

蒙古翰林院之所以掌握這方面的職權,原因有二,首先,是因為在內任職的官員多與宰相關係親密,且兩方經常彼此兼職互調,多溝通交流,而且蒙古翰林院頒佈的政令多為皇親國戚的特殊詔敕,所以蒙古翰林院在某種程度上成為皇親國戚與朝廷的重要聯絡樞紐,進而兼任諸王、駙馬、蕃部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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