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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阿富汗和塔利班聊聊國際法上的承認

2021-08-17由 佺宜之記 發表于 歷史

8月15日新聞,阿富汗原總統加尼辭職並前往第三國,塔利班已經控制首都喀布林的總統府。

由阿富汗和塔利班聊聊國際法上的承認

雖然自美國宣佈撤軍後,阿富汗風雲丕變似乎早已是意料之中,但塔利班來得太快,導致七夕的牛郎織女估計都有點傻眼。這段時間,網路上的瓜友們問得最多的應該就是“中國承認塔利班麼?”

藉著這個熱點,筆者不務正業的和大家聊聊國際法上的“國家”與“承認”。由於筆者並非國際法專業出身,平時對國際公法領域鮮有涉獵,本文只為一時之作,如有更為專業的觀點對本文內容批評指正,還望不吝賜教。

由阿富汗和塔利班聊聊國際法上的承認

筆者很正經地起個頭

我們很多關心政治或者假裝關心政治的網友們常常說到阿中,兔兔,我的國;鷹仔、燈塔、漂亮國;灣灣、彎彎和省隊等等,那麼,到底怎樣才能算作一個獨立國家,又為什麼我們認為認為前兩者是國家,後者雖有國號卻不能稱國呢?

<國家 承認>

通說認為,國際法上能成為一個國家,需要四個主體條件要素,分別為:

固定定居的居民;

領土(至少大部分無爭議);

獨立的政權;

以及今天我們主要聊聊的“

承認

要成為國際法的上主體國家,是否需要他國的普遍承認?這歷來是有爭議的話題。有觀點認為,國家就是國家,無論你承認不承認,他就在那裡,不遠不近……咳咳,反正它就在那裡,不依託於外部的承認。但亦有反對聲音提出:從國際法上看,國家成立之目的即是為與他國建交,忽視國家承認的效力,是棄本逐末,無承認,何來外交?形象一些解釋,如我國古代更重視朝代之概念,中原之外皆為蠻夷,論中國何國,不如論唐宋元明清;而近代以來,中國認識到閉關鎖國,只會被世界淘汰,則更為重視“國家”這一概念的使用,積極參與世界發展程序之中。所以,另一種觀點認為,他國的普遍承認應作為國際法上國家主體的構成要素之一。

回到開頭那個上頭的問題,彎彎是國隊還是省隊?在很多國內外很多討論中,往往是基於不符合他國普遍承認這一項標準對此作出了否定評價。

<塔利班 承認>

國際法上的承認除了有對國家的承認外,還有對政府的承認。以新聞事件來看,阿富汗他就在那裡,無論你……。反正他就在那裡,雖然有文章細數過這個國家自近代以來波瀾起伏、風雨交加的坎坷之路,但其作為一個獨立主權國家的事實一直是得到公認。故,中國是否承認,承認物件不針對阿富汗這個國家,其實際是對塔利班這個事實上的新政府是否承認的問題。

一般而言,國家元首的正常更換、執政黨的交替執政,均不涉及是否需要判斷是否需要承認這一問題。如特總去,拜總來,我國領導人致電祝賀,但致賀電的舉動不必視為我們官方透過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表達了國際法上的承認。因為和平且法定程式的權力交接實際上是屬於他國內政問題,根據國際法原則,我國不應干預,既有承認也不會失效,無需重新承認。

但是,阿富汗這件事上,塔利班明顯不算是透過和平且法定程式完成對政權的控制,且阿富汗前總統加尼稱其係為了避免國民流血犧牲方前往離開阿富汗,尚未明確表示同意由塔利班接替權力。

由阿富汗和塔利班聊聊國際法上的承認

因此,是否承認塔利班及其新政府的領導地位,就是一個需要明確也亟待關注的話題。

<如果 我們會如何承認塔利班>

如果中國承認要塔利班政權,將以何種形式呢?

明示是最無爭議的形式,如外交部發表官方宣告、國家主席向塔利班執政領導致以公開賀電是較為明顯的承認形式。

除了明示承認之外,中國還可以透過與阿富汗現有政府建立外交關係,簽訂政治性條約的方式構成默示(實際)承認。

網友們常提到的,7月28日,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在天津會見阿富汗塔利班政治委員會負責人巴拉達爾一行,是否即意味著中國已經承認了塔利班呢?一般認為,非政治性的條約以及高官互訪是不構成承認的。但是,結合最新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就該事件的相關發言,有興趣的網友也可以適當推測一下我國的態度與傾向。

最後,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安靜吃瓜,靜待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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