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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叱吒風雲的零售巨頭,其衰落竟始於貪腐?

2021-09-26由 聯商超市家 發表于 家居

顧國建老師日前在一篇推文中說——我現在可以告訴大家一項十多年一直沒有對外公佈的研究,

打敗家樂福的真正原因不僅僅是大賣場這個業態的過時,更是貪腐!

其實,早在2200多年前的《韓非子》中就得出了類似上述的結論——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

公司不管大小,有利之處,便會滋生貪腐之人、貪腐之事。

一旦貪腐成風,全員皆貪,再大的公司也經受不起。

但貪腐在現代技術面前,可控度會大大提升,從嚴管控,雖不能完全滅絕貪腐,卻能使其收斂。因而,只要不是當家人貪腐,公司就不至於因貪腐而亡。

有老闆手裡攥著股份不得不退休,他對我說——我對新班子就兩個要求:

賣家當和借錢這兩點要嚴控,吃點拿點都是小事。

老闆的話極有道理。公司出不了利潤,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賣家當,這是敗家行為;公司為了實現“狂想”就需要借更多的錢,把自己埋進自挖的深坑。這兩點都是“坑爹的”。

但在這兩點的背後又是什麼?

是不尋常的——自信,是不切實際的——夢想,其實就是想成就“霸業”的狂想與空想,或追求虛榮或堅信過去的成功經驗。其實,經驗往往是錯誤的,經驗只能被用於創造新的經驗。沒有認識到自身侷限性的當家人,前景的道路不會永遠都是光明的。

成功使他們變得自信,自信使他們變得自負,自負使他們變得威猛,威猛使他們變得傲慢。

正是這“傲慢”兩字夭折了一個又一個本來十分優秀的企業。

金錢多了,反而更在乎名聲,也許這也算是一種精神追求。其實,他們更多的追求是自己的“面子”和“浮華的虛榮”,以為金錢積累到一定程度就應該得到更多的社會尊重。

其實,社會對人的“尊重”與金錢沒有很大的關係,社會“聚焦”和“關注”富豪,有其價值規律在發生作用,並不能說明社會對這些人的“尊重”。

受人尊重的人必然有一顆“明亮的心”,必須有感動人的舉動。富有者完全可以做到“榮辱不驚”,但他們卻似乎越來越計較“名利得失”。

對下屬也漸漸地開始威猛。下屬對“威而猛”的領導往往是“威而不敬”,畏懼、服從、避讓,在背後卻常常反過來抱怨、責罵甚至詛咒,沒有絲毫的敬畏與敬仰。領導看到的全是下屬的假像。

老闆的話就是聖旨,一旦決定就不會更改;老闆說煤球是白的誰也不敢說是黑的;老闆說誰是人才,那就是人才,老闆說誰是飯桶,那就是飯桶。

總之,老闆更喜歡奴才,而不是人才。當然像奴才的“人才”,老闆還是喜歡的。沒有老闆的支援你就別想做成一件事。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老闆有著絕對的權威。老闆想罵誰就罵誰,全然不給你任何面子。

你只要做錯了一件事,說錯了一句話,你就有可能前功盡棄,被老闆全盤否定。你給老闆的建議要冒極大的風險,一旦被認為你在挑戰老闆的權威,你就徹底完蛋。

其實,中國連鎖企業的老闆們既可憐又脆弱,他們只滿足於表面的“威敬”,連員工無意的“不敬”也無法忍受。

對顧客的不敬,更是罪惡深重。

我在上海宜家徐家彙店曾買過一張書桌與一塊書桌玻璃。商品運到家後在通風的過道里放置一週以後仍有刺鼻的異味,於是就透過郵箱投訴。

回覆客客氣氣,但處理步步為營,處處表露出“傲慢”:先是不讓退貨;後是可以退貨,但自己把貨拉過去;再後來是上門拉貨,但不退現金,只退購物卡;最後是隻退書桌,不退配套的玻璃。從此,不再進宜家。

我還在寶馬上海吳中路4S店吃過一次大虧。車過武寧路橋的時候後,突然發現汽車冒煙。我還說,車不好,開著開著就冒煙了。回家後才發現:原來是自己的寶馬車在冒煙。

車開到店裡檢視,原來是保養車的時候沒有擰緊機油蓋,機油噴灑出來,導致車內冒煙。事後他們就輕描淡寫地給我寄了一封列印的信件,毫無悔過之意與道歉之心。從此不再買寶馬車。

最近在莘莊仲盛世界商城買了一款“哥倫比亞”鞋子,這也是我第一次買這款鞋。穿上以後就感覺設計有問題。鞋後跟內側與外側都有隆起的縫合條,新鞋磨後跟。前天光腳穿著這鞋在小區裡走一圈以後,居然磨破後跟面板,到現在還塗著百多邦,貼著創可貼。

曾叱吒風雲的零售巨頭,其衰落竟始於貪腐?

7月11日一早在Columbia中國留言說明情況,到7月12日晚上六點半才有回覆——您好,非常感謝您選購Columbia產品!您的建議將予以參考並積極改進。

戶外服飾穿著要求不同於普通服裝,購買前請一定根據需求先諮詢店員,店員會給您提供專業的建議。祝您擁有愉快的戶外體驗。

把自己的問題推得一乾二淨,可能還是因為我的不專業才磨破了腳後跟。這假惺惺的回覆,就是典型的對顧客的傲慢。

做老闆,要根除兩大“惡習”:一是對內“霸權主義”;二是對外“機會主義”。

對內,不管是真老闆、半老闆還是假老闆,喜歡唯我獨尊,結果是“霸氣與匪氣”瀰漫公司上下的每一個角落,老闆獨陽,全員皆陰,陰陽失調導致企業發展嚴重受阻。

在這種情況下,決策不科學是必然,決策科學是偶然。機會主義者按照“有奶便是娘”邏輯來決策,但當我們的事業發展到一定階段時,很多經營者自以為得意的“小伎倆”不能再用了,法律也不允許我們這樣做。

比如些超市把賣肉的攤位承包給“小刀手”,並利用他們的一些“小伎倆”使一頭豬實現更多的毛利,再如有人爆料黃金首飾行業存在“短斤缺兩、以次充好”的潛規則,還有“大資料殺熟”等十分“下作”的“很不要臉”的“下三濫”的所謂的“營銷”。

諸如此類,都是舊商人的“惡習”,在我國零售業隨處可見。“言無二價,明碼交易”的服務方式,對我國很多消費者來說仍然是一種奢望。我國零售業本來就沒有進化,還是進化中也有退化?!

我們應該十分警惕企業組織中的以下狀態:

1、員工對創業者的權威表裡不一:當面臣服,背後辱罵;

2、總是嘮叨過去的輝煌:懷念過去的成就,缺乏對未來的具體描述;

3、說真話的人越來越少:聽不進別人意見,老闆被假話與假象包圍;

4、善於總結,不善於討論:領導什麼都精通,專家只是應聲蟲;

5、越來越看重門面:辦公環境越來越豪華,前臺小姐越來越漂亮;

6、對專業人才:在崗時不斷敲打,離職時狠狠敲詐;

7、兩高一低:老總持股比例高,高層管理者的親戚持股比例高,員工士氣低落;

8、坐井觀天:控制著一片小天地,看不到同行的優點,卻常常因發現同行的缺點而自得其樂;

9、機構臃腫:管理層人員佔比越來越高,費用開支越來越大,上下關係越來越疏遠,國企更甚;

10、資訊不對稱:知情者無話語權,有話語權者不知情,誤判成為常態,加劇了企業的不穩定性;

11、喜歡小聰明:忽悠顧客,剋扣員工利益,欺壓合作者等雕蟲小技備受領導讚賞,害怕自己被取代,不喜歡大智慧;

12、缺乏開放與包容:對新事物雖然很敏感,但缺乏開放、合作與包容的意識,戰略創新因此而受到嚴重製約。

當來自內外部的傲慢集聚到一定的廣度、深度、厚度、密度、強度,就會成為推到品牌的颶風。我還是堅持——因為成功,所以失敗,成功是失敗之母!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聯商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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