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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刺字:刺青從軍,在古時只是風尚而已

2021-10-03由 劉創 發表于 時尚

說到岳飛,總會記得他背上刺著的“精忠報國”幾個字,這也成了勵志課本里的經典詞,岳飛就是愛國主義的活教材。而如果只說文身,比岳飛更重量級的大有人在,想想看啊,《水滸傳》裡的九紋龍史進,身上刺得比岳飛背上的花哨得多也藝術得多。

岳母刺字:刺青從軍,在古時只是風尚而已

在很多中國人眼裡,刺字就是從岳母那兒開始的,後來為什麼淪落成了籃球明星和街邊小混混的獨有特徵就成了謎。反正大多數人意識裡,有文身的雖說不一定就是壞人,卻也絕對不會是三好學生,於是,只有岳飛的文身才出身名貴。

岳母刺字:刺青從軍,在古時只是風尚而已

其實文身從原始社會就已經風靡世界成為一種時尚了。古書上說,原始人類在生存過程中,要上山下水求得食物,於是“文蛟龍之狀,以入水,蛟龍不傷也。”意思是在自己的身上文上魚的形象,讓水裡的魚類把自己當做同類,就不會傷害在水裡的人了,這是最樸素的仿生學;《說苑·奉使》裡記載著古人“劗發文身,燦爛成章,以象龍子者,將避水神。”把文身做為一種辟邪的手段,也是文身最原始的用法。那時候,人們用白泥在身體上描出紋路,用來標榜自己的強壯從而嚇退敵人和野獸,同時那些抹在身上的泥土油脂等又有祛病禦寒的功效,可謂一舉多得。

氏族社會階段,文身已有了固定的形式和內容,做為氏族區分的標誌和通行證,內容多是氏族的圖騰。石器時代的木乃伊身上就明顯有著氏族圖騰的內容和高低尊卑的區分,一些原始法律中嚴格規定了社會身份地位的不同,文身的內容和位置絕不可逾越。古籍中有“不黥足者,則眾皆嗤之,非百夷種類也”的記載。我國雲南福建等少數民族也由古至今流行文身,以文身複雜為美,並把氏族供奉的神靈紋在身上,他們認為這樣一來,就等於是在脖子上掛了護身符,神靈就會與自己同在,隨時庇護自己。

隨著階級的進步,文身開始為政治服務,把圖騰的內容換成侮辱性的語言,就成了“罪證”,而文身的過程又痛苦異常,正好成為對罪犯的懲戒。在中國,這種刑罰叫“黥刑”,又稱“墨刑”,同劓、宮、刖、殺一起被稱做上古五刑之一,直到清朝初年才告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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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刑說得淺白些就是用刀刻人的面板,然後塗上墨汁,傷口癒合之後就抹之不去,成為終生的侮辱。《尚書·呂刑》篇中“皆以刀鋸刺割人體也”一句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鄭玄給《周禮·司刑》做注時解釋說:“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額為瘡,以墨窒瘡孔,令變色也。”西周時起,墨刑已經相當普遍,“墨罰之屬千”,即是說在當時,應處以墨刑的罪狀有千條之多,可見當時此種刑罰的普及性,蟻民稍有小過就要被處以墨刑。北宋時,墨刑一律由刀割改用針刺,並詳細規定了按所犯罪行的不同,針刺的位置也不同,盜竊的要刺在耳後;重罪發配的則要刺在面頰上或額角,所刺的字排列成一個方塊,於是在梁山好漢的額頭上我們經常會看到類似方印的刺字。刺配的刑罰從唐朝末年開始一般會同時施加杖刑,刺什麼,怎麼刺,刺在哪裡,打多少杖都按罪定量,十分詳細。故而在《水滸傳》中,那些犯人多是“杖脊五十,刺配中州”,不僅刺配,還要打若干殺威棒,宋江當年就是鑽了法律的空子,裝做生病,雖被刺配,卻躲過了足以要命的殺威棒。

岳母刺字:刺青從軍,在古時只是風尚而已

淮南王的英布,年輕時因小罪被黥面,作戰勇猛,常披髮不繫,額上刺青足夠嚇退千萬雄兵,時人常呼“黥面將軍”,後來人們就稱其為黥布。由此,面帶刺青的將士似乎也都可以威風凜凜得多,紋身也成了驍勇不怕死的象徵。唐時藩鎮割據征戰不息,為了分辨逃兵,當兵的都必須在臉上刺上“XX屬”字樣以標明所在的部隊番號,只有刺了字才算有了軍籍,也才有了參軍拿晌的資格。南宋隆興元年九月,孝宗“詔諸洲招募水手,於手上刺某州水軍字,以革冒代之弊”說的就是用刺字來區分軍人與普通百姓,以防止出現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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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故事還不少。唐末鄆洲朱瑾,為了對抗朱溫的部隊,給自己計程車兵“黥雙雁於額,號稱‘雁子都’”。朱溫得知訊息哈哈一笑,隨即命所屬部下在臉上刺上插著箭的傷雁,號“落雁都”,他的兒子朱漢賓做為前軍統帥,竟得了個“朱落雁”的綽號;周世宗柴榮派兵攻蜀,蜀派黥面軍隊迎戰,圖案是一把斧子,報號破柴都。主帥柴榮氣得跺腳:“斧能劈柴,寓意必勝我柴軍啊。”

南宋最有名的岳家軍,其前身叫八字軍,是岳飛的恩師、名將王彥的隊伍,岳飛曾跟隨王彥征戰多年,當年王彥率眾7000遠征金國,後受挫退守太行山。王彥所部將士“相率刺面,呼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岳飛在王彥戰死之後重組岳家軍,臨行時岳母激情昂揚,在兒子背上刺下四字用以明志,成就了岳飛一代抗金名將的千古雄風。

這事說著提氣,讓人熱血沸騰,其實岳母並非始作俑者,刺青從軍,在古時只是風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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