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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一單身女子,與男網友確立戀愛關係後被拉入投資平臺,被騙97萬!

2021-06-30由 吳律師談法 發表于 母嬰

江蘇蘇州,一單身女子在網路認識了一名男子,兩人很快確定戀愛關係,隨後被該男子拉入投資平臺,被騙97萬!據瞭解,該男子隔三差五就給趙女士分享自己投資賺錢的截圖,趙女士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充值了1000元,按照對方的指示操作後,很快就賺了90元。

在該男子的忽悠下,趙女士隨後又充值了幾十萬,盈利之後,趙女士申請提現卻一直被拒。平臺稱趙女士“違約”,需要充值50萬的違約金才可以提出來,趙女士充值了各項解凍費用後,網站卻再也登不上,並且與她聯絡的“男友”也聯絡不上。而此時,趙女士已經在該平臺充值了97萬元。目前,案件正在偵查中。(來源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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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律師談法】

看到這個話題,筆者想到了最近很流行的一句話“網路上水很深,你把握不住的”,的確,網路很虛擬,網路上真真假假,充滿了各種爾虞我詐,想網戀的朋友們一定要擦亮眼睛,慎重再慎重,因為在螢幕背後的那個人有可能是個摳腳大漢或者和你同樣性別的人。

騙子假借和趙女士談戀愛,和趙女士拉進關係,然後設計圈套,虛構可以賺錢的事實,讓趙女士放低警戒心理,再把錢投進去,自己一頓暗箱操作,讓趙女士信以為真賺了錢,隨後再投入更多的錢,感覺差不多時,騙子收網跑路。由此可以看出,騙子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錢財的目的,客觀上也騙到了趙女士的錢財,涉嫌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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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本案中,該男子詐騙數額高達97萬,符合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情形,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現在很多詐騙分子利用網路交友,對症下藥,準備好比較匹配的人設、交友套路等“豬飼料”,以社交平臺作為“豬圈”,在其中尋找被他們稱為“豬”的詐騙物件,透過建立戀愛關係來“養豬”,最後騙取錢財,即“殺豬”,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殺豬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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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分子往往透過情感,牢牢抓住受害人的內心,讓對方完全信任自己,對受害人達到精神控制,這才是最可怕的。精神層面一旦被對方控制,有多少錢都會被騙多少,甚至在整個騙錢的過程中自己都沒察覺到,等到自己沒錢的時候才會醒悟。

近年來,殺豬盤事件層出不窮,被騙的人中以女性最多,騙子們的目標物件往往是大齡單身女性,一般都是假借戀愛名義,取得信任後下手,騙取錢財,套路如出一轍,但還是有很多人上當受騙,醒悟過來時,已經人財兩空。筆者建議,在涉及金錢交易方面,即使關係再好,也要留個心眼。雖說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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