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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遠一未成年人因監護缺失,混跡社會,導致多次盜竊,構成犯罪...

2021-04-13由 黃河印象 發表于 母嬰

社會調查  深挖犯罪原因

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靖遠縣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未成年人社會調查制度,堅持人性化執法辦案,全方位開展教育挽救工作。2019年5月,靖遠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朱麗華在辦理金某盜竊案時,發現金某因監護缺失,混跡社會,導致多次盜竊,構成犯罪。遂即深入當事人家中瞭解情況。當看到金某母親神情痴呆的望著她時,一股酸楚流上她的心頭……

經過調查,金某生於2002年5月1日,金某出生後父母離婚,由於金某的母親再婚、再離,感情上受到巨大打擊而精神失常,被鑑定為精神分裂症,母子二人一直在金某姥姥家生活,後來因姥姥年事漸高,無能力照顧,母子陸續由其大姨、二姨照顧。2010年3月15日,金某姥姥就金某的撫養問題提起民事訴訟,後法院將金某判予其父親撫養。因金某父親再婚,並育有子女,金某始終不能融入其父親的家庭,一直由其二姨何某撫養,金某父親作為唯一法定監護人,自金某出生從未履行過監護職責。隨著金某的漸漸長大,從未感受到父愛,其心裡一直存有對父親的怨恨,感情和物質生活長期處於危困狀態,最終走上了犯罪道路。

愛心幫教  鼓勵融入社會

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靖遠縣人民檢察院堅持把幫教工作貫穿於辦案的始終。

我們為金某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幫教方案,利用週末業餘時間,透過“檢察官姐姐”QQ號,微信瞭解金某學習生活中出現的問題,為他進行心理疏導,鼓勵他走出犯罪陰影,儘快迴歸社會。同時,還為金某聯絡到本地一所封閉式技術學校上學,鼓勵金某學習一門技術,解決金某今後就業問題。”

朱麗華介紹。

期間,針對金某二姨不但要撫養自己的兩個孩子,還要撫養金某,供金某上學,家庭比較貧困。

靖遠縣檢察院與縣民政局、金某居住地的鄉政府、村委會溝通協調,為金某每月提供1000元的救助款,解決金某的上學、生活費用。

靖遠一未成年人因監護缺失,混跡社會,導致多次盜竊,構成犯罪...

支援起訴  維護合法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以及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均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監護人的監護權。

為了最大化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為金某確定合適的監護人,2019年6月,檢察官詢問了金某、金某二姨、金某父親、金某所在村委會,金某母親及監護人,充分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意見,金某同意其二姨繼續對其監護。鑑於此,檢察官對金某二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勸說其開啟心結,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及金某的權利。

2019年12月24日,靖遠縣人民檢察院向金某二姨送達了《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告知書》,併為其指定本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師為其提供法律幫助,代理其向靖遠縣人民法院提起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訴訟。法院立案後,靖遠縣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2月25日支援起訴,出席法庭,經過法庭審理,金某父親承認自己沒有履行過金某的監護權,同意金某二姨為金某的監護人。2020年3月20日,靖遠縣人民法院判決撤銷了金某父親對金某的監護人資格,同時指定金某二姨為金某的監護人。

加強合作  延伸檢察職能

“以往檢察機關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都集中在刑事領域,此案由他人起訴撤銷另一監護人資格的民事案件,在甘肅省是首例,從犯罪嫌疑人到被保護物件,在探索中極大地拓展了未成年人保護的範圍,對於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靖遠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國華介紹到。

靖遠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權益保護,在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中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從涉及未成年人撫養、監護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入手,加強與教育、民政、婦聯、團委、法院、律師事務所、社群的協作配合,摸排困境兒童、失孤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資訊,建立相應的資訊庫,及時發現案件線索,有針對性地加強監護侵害和監護缺失案件的監督,透過支援起訴、提出抗訴、檢察建議等方式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來源

:靖遠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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